药品的取用原则
1、使用药品要做到“三不”:不能用手直接接触药品,不能把鼻孔凑到容器口去闻药品的气味,不得尝任何药品的味道。
2、取用药品注意节约:取用药品应严格按实验室规定的用量,如果没有说明用量,一般取最少量,即液体取1-2mL,固体只要盖满试管底部。
3、用剩的药品要做到“三不”:即不能放回原瓶,不要随意丢弃,不能拿出实验室,要放到指定的容器里。
4、实验时若眼睛里溅进了药液,要立即用水冲洗。
固体药品的取用
1、块状或密度较大的固体颗粒一般用镊子夹取。
2、粉末状或小颗粒状的药品用钥匙(或纸槽)。
3、使用过的镊子或钥匙应立即用干净的纸擦干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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